西安市、宝鸡市、铜川市、渭南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6〕14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第八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推荐工作,同时对我省获批的第四批(2020年)国家工业遗产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请国家工业遗产需为陕西省工业遗产(名单见附件),且满足国家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二)申报程序
遗产所有权人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通过国家工业遗产数据管理平台(http://kgpr.miit.gov.cn/gyyc,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注册账号并填报。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再将申报材料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完善线上申报资料并提交。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明确推荐顺序,确定推荐名单,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推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通过评审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指导。
二、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复核工作
请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四批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项目(耀州陶瓷工业遗产群)单位填报复核材料,对项目核心物项保存状况、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保护管理措施、活化利用情况等进行初核,形成初核意见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项目单位逾期未报送复核材料的,视为放弃“国家工业遗产”称号。
三、有关要求
(一)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做好第八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和第四批复核工作。
(二)各申报和复核主体,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在线注册及资料填报(使用说明见管理平台首页,填报内容详见《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5月15日后,填报系统将关闭。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5月19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附件图片及视频资料U盘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 系 人:杨小会
联系电话: 029—63915644
邮 箱:458291607 @qq.com
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前大楼5-004室,邮编:710005
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陕西省工业遗产名单.docx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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