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省质量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12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企业自愿、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协同提升”原则,瞄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以“分级评价、分类指导、动态改进”模式,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迈向卓越,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和行业质量发展水平提升,助力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推进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质量强省和网络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组织推荐(2026年6月15日前)。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质量协会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按照自愿参与原则,推荐参评企业170户(名额分配见附件1)。引导以下三类企业主动参与评价工作。一是重点引导类。产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生命健康安全的,与国家战略紧密相关、对区域和产业发展有较强引领作用的,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带动性强的,以及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强发展潜力、较大质量提升空间的企业。二是自愿参与类。尚未参与过评价工作,基于内生发展需求,有意愿主动对标先进质量管理标准,通过参与评价工作诊断短板弱项、明确改进方向、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的企业。三是进阶提升类。参与过前期评价工作,已完成针对性改进,有意愿通过再次参与评价工作验证质量提升效能,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等级的企业。
(二)开展宣贯培训(2026年6月底前)。经各市区、协会推荐参与评价的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邀请专业机构开展针对性贯标培训和精准辅导,提升企业质量意识,激发质量管理内生动力,帮助企业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流程及填报要求。
(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1.自我评价(2026年7月底前)。各市区、协会组织动员重点企业登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平台(https://www.miitqb.cn/meqmc/)”(首次登陆需要申请注册账号),依据《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和视频培训课件,填报信息进行自我评价。参评企业可扫码加入“陕西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群”(附件2),对于自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厅将安排专人答疑和解决。
2.评价复核(2026年9月底前)。各市区、有关协会积极引导自我评价达到检验级及以上企业参与评价复核。对于重点引导类企业,由省工信厅选择具备服务能力的评价机构进行复核。对于自愿参与类、进阶提升类企业,由企业自主选择具备服务能力的评价机构进行复核。
3.二次复核(2026年10月底前)。对于评价复核结果达到保证级及以上高等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二次复核。
4.结果发布(2026年11月底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评价复核及二次复核结果,确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并将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公布保证级及以上高等级企业名单,有效发挥标杆企业引领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协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对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纳入年度质量提升重点工作,扎实做好政策宣贯、企业动员及组织实施工作。请各市区主管部门和省质量协会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评价工作,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和联络人信息表(附件3)于6月15日前反馈邮箱。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市区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等现有渠道,对评价工作给予经费支持,不增加企业负担。要加强与质量标杆遴选、“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可对获评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快向卓越质量迈进。
(三)及时总结推广。各市区、协会要结合实际,组织质量管理能力高等级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科学质量观,营造追求卓越质量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029-63915560 029-63916821
邮箱:1194131723@qq.com
附件:1.地市推荐企业数量及信息汇总表
2.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群
3.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联络员信息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