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购车时间:2026年7月3日起(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
2.申请时间:2026年7月3日起,额度有限,用完即止。
二、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在宝鸡市办理注册登记并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享受一次汽车消费补贴。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三、补贴标准
15万元(含)以上新车: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3%(最高补贴0.8万元);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2.5%(最高补贴0.6万元)。
15万元(不含)以下新车: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3.5%(最高补贴0.45万元);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3%(最高补贴0.35万元)。
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申领程序
(一)线上申请
个人消费者自2026年7月3日起,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银行卡必须为一类借记卡,二类卡或者信用卡均会导致补贴资金转账失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宝鸡市2026年汽车消费补贴申请确认书》和银行卡POS刷卡小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必须一致。
(二)审核公示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开展审核,重点核查购车真实性、材料完整性、资格合规性等;申请材料有误、不符合条件的,审核退回后并说明原因,解除活动名额占用,消费者可及时关注活动剩余名额,重新填报资料后提交申请。
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在宝鸡市商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五、参与企业
参与企业名单通过宝鸡市商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动态调整。
本公告由宝鸡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宝鸡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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