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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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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商务

为持续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购车时间:2026年73日起(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

2.申请时间:2026年73日起,额度有限,用完即止。

二、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宝鸡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在宝鸡市办理注册登记并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享受一次汽车消费补贴。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三、补贴标准

15万元(含)以上新车: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3%(最高补贴0.8万元);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2.5%(最高补贴0.6万元)。

15万元(不含)以下新车: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3.5%(最高补贴0.45万元);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3%(最高补贴0.35万元)。

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他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四、申领程序

(一)线上申请

个人消费者自2026年7月3日起,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银行卡必须为一类借记卡,二类卡或者信用卡均会导致补贴资金转账失败),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宝鸡市2026年汽车消费补贴申请确认书》和银行卡POS刷卡小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必须一致。

(二)审核公示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先后顺序开展审核,重点核查购车真实性、材料完整性、资格合规性等;申请材料有误、不符合条件的,审核退回后并说明原因,解除活动名额占用,消费者可及时关注活动剩余名额,重新填报资料提交申请。

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在宝鸡市商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金拨付

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五、参与企业

参与企业名单通过宝鸡市商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动态调整。

本公告由宝鸡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宝鸡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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