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通俗来说,它是国家为了精准扶持中小科创企业而设立的一项资质认证,企业通过评价后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即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专项扶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26年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拐点。根据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式被纳入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构成该体系的基础层——“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这意味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已成为企业未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乃至“小巨人”企业的必经阶梯。
要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注册要求: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规模限制: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项指标须同时满足。
行业合规: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范围。
合规经营: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评分达标: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总分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此外,企业还需建立完整的研发费用辅助账备查。
特别提醒:若企业同时满足以下“直通车条件”之一,可不受综合评价得分高低限制,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大类,满分100分。
【一】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 比例 | 得分 |
|---|---|
| 30%(含)以上 | 20分 |
| 25%(含)—30% | 16分 |
| 20%(含)—25% | 12分 |
| 15%(含)—20% | 8分 |
| 10%(含)—15% | 4分 |
| 10%以下 | 0分 |
【二】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评分:
方式一:按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
| 比例 | 得分 |
|---|---|
| 6%(含)以上 | 50分 |
| 5%(含)—6% | 40分 |
| 4%(含)—5% | 30分 |
| 3%(含)—4% | 20分 |
| 2%(含)—3% | 10分 |
| 2%以下 | 0分 |
方式二:按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
| 比例 | 得分 |
|---|---|
| 30%(含)以上 | 50分 |
| 25%(含)—30% | 40分 |
| 20%(含)—25% | 30分 |
| 15%(含)—20% | 20分 |
| 10%(含)—15% | 10分 |
| 10%以下 | 0分 |
【三】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分档:
| 知识产权条件 | 得分 |
|---|---|
|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 | 30分 |
|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 24分 |
| 3项Ⅱ类知识产权 | 18分 |
| 2项Ⅱ类知识产权 | 12分 |
| 1项Ⅱ类知识产权 | 6分 |
| 没有知识产权 | 0分 |
说明: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及2026年度评价工作通知,申报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证明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
财务报表及辅助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研发费用辅助账(必须建立)等。
研发项目相关材料:如研发项目立项书、研发费用支出明细等。
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须注明科技人员数,可使用系统模板填报盖章后上传。
纳税申报表(可选):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研发项目辅助账任选其一上传即可。
系统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在线填报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首页原件。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
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全面启动,申报窗口期为6月1日至8月31日。建议企业尽早完成填报,避免集中在8月底申报高峰期导致系统负载过大,尤其是涉及现场核查的企业,请预留充足时间。
整个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第1步:登录平台(企业自主完成)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注册。企业可通过绑定手机号或重新注册进行登录。
第2步:信息填报(企业自主完成)
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需依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研发项目、上一年度企业数据、人力资源情况表、上年度主要产品情况表、知识产权情况表等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企业所填信息和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第3步:企业自评(企业自主完成)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后,进行自评。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提交《信息表》,并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
第4步: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完成)
评价工作机构通过评价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核:信息表是否完整且评分不低于60分(科技人员得分不为0分)、首页是否有法人签章和企业公章、信息与证明文档是否一致、是否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并提交。
第5步:实地核查(针对部分企业)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须在公示前接受实地核查:
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
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首次参评的企业。
第6步:名单公示
信息审核通过的企业,由省级主管部门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企业申报集中的月份将适当增加公示批次。
第7步: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获得入库登记编号,该编号当年有效,下一年度需重新评价取得。入库企业可继续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8步:入库后集中抽查
各省级主管部门在每批次企业公告入库后,组织评价机构开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原则上被抽查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直接确认的企业,且同一企业三年内仅抽查一次。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大红利)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这一优惠覆盖烟草制造等6类负面行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弥补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为创新企业提供了更长的缓冲期。
2. 亏损结转年限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弥补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为处于早期研发投入阶段、暂时未能盈利的创新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政策缓冲空间。
3. 2026年新规红利:成为“专精特新”必经阶梯
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被正式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基础层。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换言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已成为企业进入更高层次培育体系的前置基础。
各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出台了不同程度的入库奖励和财政补贴,以下为部分地区的典型案例:
| 地区 | 补贴政策 | 标准/金额 |
|---|---|---|
| 江西永新县 | 首次入库奖励 | 一次性1万元 |
| 江西永新县 | 重新入库奖励 | 一次性5000元 |
| 河北张家口 | 当年入库补助 | 0.5万元 |
| 安徽迎江区 | 当年入库奖励 | 一次性0.1万元 |
| 福建鲤城区 | 首次入库(非高企) | 一次性0.5万元 |
| 江西遂川县 | 首次认定奖励 | 一次性1万元 |
| 江西遂川县 | 连续3年认定奖励 | 一次性0.5万元 |
| 安徽太和县 | 新备案奖励 | 0.2万元 |
| 重庆南岸区 | 培育入库(服务机构奖励) | 1000—1500元/家 |
此外,各地还有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例如,永新县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研发经费的1.5%给予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安徽迎江区对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企业给予额外支持。江苏省对入库企业开放“苏科贷”企业库,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
贷款与融资支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优先获得政府性基金、科技金融贷款等融资支持。
创新券与政府优先采购:部分地区对企业发放创新券,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予以倾斜。
高新技术企业“预备役”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估标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部分重叠,是申报高企的重要基础准备阶段。
平台与资源共享:可优先申请政府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平台等共享资源。
时间窗口:评价系统于6月1日—8月31日开放,错过需等下一申报年度。部分地区设有每月批次的申报截止日期(如每月20日),建议尽早提交。
严禁中介代理:主管部门明确要求企业自主登录官方平台申报,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代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诚信申报:上传材料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数据与佐证材料必须一致。企业在系统内对填报的信息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编号有效期:入库登记编号取得当年全年有效,下一年度须重新评价取得。企业须确保每年按时完成评价更新。
首次参评企业注意:首次参评的企业均须接受实地核查,建议提前做好各项准备,预留充足的核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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